财务处是负责全校财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全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效益和财经纪律的执行负责。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执行学校党政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并负责落实执行和监督检查。
2、负责编制学校中长期财务发展规划、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年度部门财务预算草案、校级财务预算执行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实施预算控制和会计监督,推行预算绩效管理。
3、负责部门决算报告、政府财务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财务报告编报,及时准确反映学校整体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为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学校中长期可持续发展等提供支持。
4、负责组织学校事业收入,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的联系,多元化筹集办学资金,保障学校重点项目建设和健康持续发展。
5、研究财政金融政策,积极稳妥地开展筹融资活动,拓宽学校资金来源,防范债务风险。
6、负责学校各类经费日常核算,开展办学成本费用核算和财务分析,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和财务状况,按时提供财务报告和各类统计报表,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7、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的研究、决策和论证,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效益,并为学校经济决策提供财务咨询。
8、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负责学校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
9、负责学校物价收费管理和收款收据、发票的管理,监督、检查教育收费行为,负责收费价格备案、公示。
10、负责人员经费、学生奖助贷学金的发放,并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好各类税费、公积金以及各种社保经费的代扣代缴工作。
11、负责财会队伍的培训、建设和考核管理,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和能力,维护财会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权益。对校办企业等独立核算二级单位的财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2、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开展资产核对与清产核资工作。
13、负责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负责对会计资料和财务管理资料立卷归档,并配合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4、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纪检监督,配合有关部门接受税收、物价以及其它财经执法专项检查。
15、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