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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公用经费项目预算的说明
2014-10-20 10:11  

关于申报2015年度公用经费项目预算的说明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5年省级教育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皖教秘财[2014]176号)(详见附件一)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项目预算经济分类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预算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预算申报范围包括学校各管理机构、教学机构、直属机构以及研究机构等的日常运行经费,学院学生实习费、实验材料费,公务出国费、公务用车及维持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以及专项公用经费项目。纳入振兴计划及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二、预算申报方式

公用经费项目预算一律通过网上申报,即在安徽工业大学财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项目创建及预算申报流程详见附件二。

三、预算申报说明

1、公用经费项目预算:学院运行经费、学院学生实习费、学院学生经费按照生均定额测算;因实行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学院运行经费定额标准进行调整,原理工类生均45元,现调整为生均50元,原经管文类生均35元,现调整为生均40元;各管理机构、直属机构以及研究机构等的日常运行经费在2014年预算的基础上增加10%,学院实验材料费,公务用车及维持费、公务接待费以及经常性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参照2014年经费项目名称和金额,原则上不增加。各项目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支出需要,将项目预算细化到具体的经济科目(详见附件三)。

各单位如有新增项目,请及时履行申报审批程序,并在11月6日前将执行通知单送达财务处进行项目立项。并在11月10日前完成项目预算经济分类申报。

2、用于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限额标准(参见附件四)以上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项目预算,需按照要求编报《政府采购计划书》,包括三个部分:

(1)采购清单:采购品目,预计单价,采购数量,采购金额等;

(2)技术标书:如每个采购品目的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指标等;

(3)执行计划:包括组织管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责任人、执行时间等。执行时间明确到申报采购计划时间、提交采购材料时间、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开标评标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执行时间、组织验收时间、支付价款时间等。

采购进口产品的,需提供进口产品论证报批复印件;

3、根据管理要求,本年会议费实行专项管理,各单位如需举办会议,需在财务管理系统中创建会议费项目,然后再进行预算申报。

4、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要求,厉行勤俭节约,2015年“三公经费”项目预算原则上不增加。公务用车及维护费由校办负责申报,公务出国费由外事办负责申报,公务接待费由各单位申报。

5、日常公用经费项目负责人为各单位院(处)长,经办人为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由各办公室主任申报,院长审核提交。专项公用经费由各项目负责人申报,所在部门院(处)长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

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财务处项目核算科联系(联系人:章雯华王先进,电话:2311788,邮箱:cwcxm@ahut.edu.cn).

附件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5年省级教育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皖教秘财[2014]176号)

附件二:安徽工业大学项目预算网上申报流程

附件三:2015年经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附件四:安徽省省级2015-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附件【附件1:皖教秘财[2014]176号.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4:安徽省省级2015-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14年经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项目申报流程.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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