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1-8月份 预算执行情况的提醒函》(皖教秘财〔2025〕122号)精神,结合财政专户管理有关规定及《安徽工业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安徽工业大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要求,为切实加快学校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学校年度目标工作的实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预算收支执行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把握关键节点,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在依法、合规、有效的前提下加快收支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确保预算资金及时发挥作用。因国库清算时间节点为当年度11月中旬左右,请各有关单位将执收的学校房屋租赁收入、资产处置收入、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入等尽快上缴国库。
2.预算执行进度直接影响到学校综合考评结果。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将相关工作最大限度的提前开展,并及时进行资金结算。项目还未启动的,要尽快组织实施;需办理政府采购的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尤其是超长期国债项目,目前资金支付率很低,需加快执行。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谋划,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加快预算执行要遵守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经费支出范围使用经费、据实报销,避免“突击花钱”,确保资金按照预算合理合规使用,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地组织项目实施。
4.全面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学校每年度末将对尚未执行完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公用专项经费余额全部收回;对于各类专项经费进行逐项清理,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执行期限的,按照办法执行;未明确项目执行期限或者未制定经费管理办法的,按照学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不超过 3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执行期满后项目余额由学校收回。
财务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