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做省级部门2023-2025年支出规划及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财预[2022]64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现就做好学校2023-2025年三年财务支出规划和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讲话指示批示。依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预算管理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配置使用绩效;硬化预算刚性约束,着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为加快推进新时代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实财务保障。
二、申报内容
(一)项目储备工作
依据《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皖政(2022)6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省级预算项目储备机制的通知》(财预〔2017〕600 号)和《安徽工业大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首先,及时清理政策到期、目标已完成、绩效评估结果较差或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其次,树牢“先谋事、再排钱”的理念,各职能部门要编制年度重点项目保障清单,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抓紧组织备选项目立项、论证、入库等前期工作,确保入库项目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和可考核的绩效目标。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学校项目库管理,年度预算编制时,学校视财力状况,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从项目库中遴选相关项目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二)收入预算申报:
依据《安徽工业大学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各部门对本部门负责组织的收入进行测算申报,做到应收尽收,不瞒报、不虚报。
(三)支出预算申报:
1.人员支出项目。具体包括人员工资、其他人员支出、学生资助经费等。
2.日常公用运行项目。具体包括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机构、教辅机构、直属单位、研究机构的日常运行经费,学院学生实习费、实验材料费,公务用车及维持费、公务接待费等。
3.日常公用专项。各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设立的经常性专项经费。
4.非经常支出项目。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结合国家及学校财务资金重点支持的教学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本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教育事业发展建设项目。
(四)专用基金及代管项目。主要包括学院院长基金,代管项目(含教材、军训服装等)。这类项目学校不安排经费,资金来源为分配经费或代管经费等。
三、申报要求
(一)及时开展项目清理和2023-2025年预算项目储备工作。届时学校将依据《安徽工业大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安工大[2021]69号)等相关办法,针对预算安排项目进行整合清理;各预算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储备,逾期申报未及时入库的项目一律不纳入2023年度预算安排,归口管理部门要编制年度重点项目保障清单,对当年项目(包括滚动保留项目和新增项目)进行排序,并将清单和排序表同时报财务处。
(二)为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各部门在对2023年项目进行预算申报时,以职能部门为单位汇总报送年度绩效目标,严格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和绩效运行监控,明确项目执行期限并制定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具体见附件4、6)。
(三)预算项目涉及工程、货物及服务类购置的,达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规定要求的,在申报采购预算资金的同时,同步报送政府采购明细计划至采购业务管理职能部门。
(四)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工作要求,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应在8月30日前完成项目清理和收入预算申报,10月15日前完成支出预算申报。收入预算明细、新增项目批复、政府采购资金预算、重点项目保障清单、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排序表等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版。
预算申报联系人:丁秀(财务处),联系电话:2311196;
政府采购联系人:张满堂(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2311291
财务处
202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