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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财务咨讯
关于下达2020年度校级预算批复的通知
2020-04-22 16:32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学校2020年度校级经费收支预算已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根据《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校内各单位经费收支预算批复予以下达。相关通知及预算项目明细附件已发至各单位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电子政务,也可登陆安徽工业大学智慧服务门户-财务系统查询到预算批复项目和预算明细。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组织各类收入,确保完成收入预算

涉及收入预算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预算执行,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收取,对有经济责任目标的单位,应按目标按时实现收入。

二、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确保教育事业重点支出需要。

三、强化预算约束,提高支出预算绩效

1、严格预算执行,维护预算严肃性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金额,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工作,不得随意调整预算、不得办理无预算、超预算项目,不得截留、挪用、改变项目和资金用途,切实需要调整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2、合理安排支出,加快专项执行进度

各单位要结合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批复的支出预算,科学合理安排支出计划,以保证部门工作正常运转,专项经费及时发挥效益。

3、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预算执行真实性、合法性和执行结果、资金绩效负直接责任。各单位要重视内部监督检查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切实规范经济行为,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提高预算经费使用绩效,认真开展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4、加强采购计划管理,加快采购预算执行

   项目经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或工程的,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制定采购计划,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政府采购或分散采购流程准确、及时向职能部门提供采购相关资料,切实提高采购预算执行进度。

有问题请联系财务处项目核算科,联系人:丁秀,电话:2311788.

                                        财务处

                                    2020 年4 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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