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为落实住建部对基础数据和结算平台的双贯标要求,近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对公积金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根据通知要求,为方便全校教职工更快捷地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自2018年元月一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无须由学校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如需提取时,提取人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注:银行卡必须是指定Ⅰ类性质,指我们现在常用的借记卡,可以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使用时不受额度限制。通常是本人在某家银行办理的第一张卡)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必备的资料,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合格后,即可实时将提取金额转入个人名下银行卡中。账户提取金额可保留至十元。
请各位教职工周知,以免影响住房公积金的正常提取。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