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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卡报销补充说明
2016-12-21 11:46  

关于公务卡报销补充说明

落实公务卡制度以来,教职工使用公务卡报销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常见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1.对于省里规定强制结算的项目,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详情见《安徽工业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

2.公务卡报销务必注明每笔刷卡金额(单笔刷卡金额,非报销结算总额),附POS小票,填写公务卡公务消费明细表(可以在群文件中下载)与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一并送至财务处进行报销。

3.在财务系统填写报销单时,收款信息中选中公务卡账号而非建行工资卡账号(添加收款人中查询姓名或工号选中公务卡)。新开卡用户在财务系统中找不到自己的公务卡账号时,请联系2311563申请添加。

4.报销人通过公务卡办理结算后,务必及时办理报销业务,如遇特殊情况,报销时间超过公务卡还款期,持卡人可自行先垫付还款,完成报销手续后,校财务将报销金额转入公务卡,再从卡中取出(不收手续费)。

更多详情请阅读《安徽工业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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